珠劳监社通字〔2012〕001号
各有关单位:
今年以来,我市用人单位绝大多数都能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,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,但也有极少数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,甚至无理抗拒、阻挠实施劳动保障监察,造成了恶劣的影响。对此,我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会严格依法查处,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现根据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第二十二条和《广东省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暂行规定》(粤劳社〔2005〕111号)的有关规定,对下列4家存在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用人单位予以公布:
1、珠海市荣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
2、珠海三谷印刷有限公司
3、珠海云辉游艇有限公司
4、茂名市茂南建安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
珠海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
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六日